更新日期:2026年04月21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21日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CTR)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Kantar集团合资的股份制企业。CTR一直致力于将近30年的中国市场洞察经验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相结合,通过连续性调查和定制化专项服务,提供全方位的市场数据解析和高附加值的趋势洞察,与客户一起深入研究千变万化商业环境,探寻市场发展规律,制定营销决策方案。我们珍视与您的合作,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CTR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所有的产品和服务本政策适用于我们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提供的网站、API、代码、工具以及不断创新研发的产品及服务,均适用本隐私政策。
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您开始主动使用我们的服务,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与本服务相关的数据。我们可能修改本政策的某些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如该等修改造成您在本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我们将在修改生效时在显著位置提示,且需取得您再次明示同意后方可生效。如您对本政策或与本政策相关的事宜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我们网站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目录
请您仔细阅读并了解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数据的类型
我们所收集的数据类型主要为日志信息。日志信息指您使用我们服务时,系统可能会通过SDK、API、代码、工具、cookies或其他方式采集您或者终端用户的数据,包括:
1.1 设备及软件信息:例如移动设备、网页浏览器、智能电视设备用于接入我们服务的其他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IP地址和移动设备所用的版本及设备识别码,包括硬件型号、设备名称、操作系统类型、软件名称、唯一设备识别码 (我们优先采用可重置的标识符如OAID、CAID等;仅在法律法规允许且获得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会收集IMEI、Android ID、IDFA、MAC地址等固定设备标识)、 系统级别信息在内的描述个人设备基本情况的信息。
1.2 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如果终端用户在安装及/或使用过程设备中拒绝收集此类信息的,我们并不会收集此类的信息。
1.3 Cookie和同类技术:
1.4 个人上网记录:指通过日志存储的个人信息主体操作记录,包括网站浏览行为、停留时长、点击记录、访问地址、会话ID、访问来源、访问时间、user-agent等。
1.5 可见曝光相关信息,包括曝光状态(可见曝光、不可见曝光)、广告尺寸、透明度、隐藏状态、覆盖比例、屏幕焦点、曝光持续时间、可视像素占比、播放进度等,用于辅助判断可见曝光是否达成。若终端用户未开启可见监测(调用可见曝光方法),则不会采集此类信息。
1.6 注册信息:用户在CTR官方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姓名、电话、住址及注册所需其他信息。
请注意,单独的日志信息如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则不属于个人信息。如我们将此类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使用并可能识别个人身份时,我们将在结合使用前对相关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去标识化后的信息仍属于个人信息,我们将继续按照本政策予以保护。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将基于去标识化后的信息形成用户画像和数据分析报告,向广告主等第三方提供时,将依法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2.数据的来源
2.1 您向我们提供的数据:
您在注册我们的账户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向我们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当您进行企业认证时,您需要提交您的公司信息、您的企业联系人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相关数据用于创建、管理系统账户以及服务费用的结算等用途。
2.2 第三方广告主提供的数据:
本政策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广其产品或服务,委托我们进行广告监测、效果分析及数据技术服务的品牌方、代理商或其他商业客户。
第三方广告主在委托我们提供数据技术服务时,可能会向我们提供您的数据。基于相关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方广告主保证所提供数据的合法合规性。如根据业务需要,第三方广告主委托我们对其主动提供的数据,尤其是对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及技术处理,广告主应确保已取得了您的书面授权并向我们提供用户授权证明,以明确使用权限及范围,且广告主在提供给我们处理前应进行脱敏加密处理,确保经处理后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得复原。
基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求或优化产品服务所必须,我们可能需要广告主补充提供或广告主主动更新其提供的数据及授权。如果广告主不提供或者不继续授权我们使用这些数据,将可能会影响到广告主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或享受优化的服务效果。
2.3 在第三方广告主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收集的数据:
我们会根据广告主选择不同的服务收集不同的数据。在广告主选择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其已充分了解我们的业务性质和服务原理,广告主使用我们的广告监测系统、包括营销后链路在内的广告效果分析等数据技术服务时,我们将基于合法、正当、必要、明确的目的收集、存储、处理与您相关的数据。请您了解,这些数据是我们提供服务和保障产品正常运行所必须收集的基本数据。
请您注意,目前我们不会主动获取您的个人信息。但针对广告主选择的特定服务,我们需要广告主的前期配合支持获取您的网络行为数据和个人信息(主要是设备信息)后才能开始并持续地提供服务。以广告监测服务为例:我们将为广告主提供相关操作文档,以便广告主及其委托的各平台在投放广告时能够正确集成我们的统计分析工具。
2.4 第三方数据来源:
我们仅在第三方已获得您充分、合法、有效的授权,且该授权允许向我们提供、共享相关数据的前提下,才会从电商平台、媒体平台、电信运营商等合作第三方处获取数据。我们会对第三方的数据来源合法性进行核验,不接收来源不明、未取得合法授权或非法收集的数据。2.5 基于与“蚂蚁互娱”数据合作的特定数据来源:
您通过“蚂蚁互娱”使用相关服务时,如您在“蚂蚁互娱”的隐私授权协议中做出明确授权,我们作为其数据处理合作伙伴,可能会从“蚂蚁互娱”处接收其合法收集并经您授权的个人信息。此类信息将严格限定在您授权的范围内,具体信息种类、处理方式及合作场景详见本政策第三条第2.3款,
为实现更精准的数据分析服务,我们可能会将从“蚂蚁互娱”获取的、经您授权的信息,与我们从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合法数据来源处获取的、关于您的同源信息进行匹配和补充。上述信息交互均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您授权的前提下,通过HTTPS加密传输方式进行。
我们收集这些数是为了向广告主更好提供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会把您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1.委托处理
我们没有委托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2.共享
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在以下情况中进行数据共享:
2.1 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数据。
2.2 与合作伙伴共享:
我们可能与我们业务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广告主委托我们和广告主的其他供应商共同为其提供服务时等相关合作伙伴,如电商平台、媒体平台、电信运营商等,这些支持包括提供技术基础设施服务、行业研究、包括营销后链路在内的广告效果分析等提供广告主等客户服务支持。
我们会与其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不低于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数据。我们会对合作伙伴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进行评估,并通过协议条款约束其处理行为。我们保留对合作伙伴进行审计的权利,以确保其处理活动符合约定及法律法规要求。如合作伙伴违反约定,我们将立即停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3 基于与“蚂蚁互娱”等合作伙伴数据合作的特定处理与共享:
在您通过“蚂蚁互娱”等合作方的产品服务做出明确、单独的授权后,我们会与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淘宝网)、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脸萌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虚拟运营商)进行为实现合作目的所必需的信息共享,并可能对接收的信息进行以下处理:
(1)共享目的及处理用途
在此类合作中,我们仅共享为实现特定目的所必需的、无法直接识别您个人身份的去标识化信息,并与合作方签署严格的数据保护协议,要求其仅能按约定目的处理信息,不得尝试重新识别个人身份。
(2)共享的信息种类
共享的信息种类严格限定于您授权范围内,主要包括:
上述信息不涉及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生物识别信息等),除非您另行明确同意并提供。
(3)合作方责任与保护措施
我们与合作方(包括蚂蚁互娱、电信运营商、电商平台、外部数据源等)均签订了严格的数据保护协议,要求其:
(4)您的权利
您有权通过蚂蚁互娱或直接联系我们行使以下权利:
请知悉,根据适用的法律,若我们对个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进行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
3.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3.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3.2 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在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4.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形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1 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4.2 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1.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您可以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
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如果我们不需要过多投入,我们会免费向您提供。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请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
2.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更正。您可以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更正请求。
3.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3.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3.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3.4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3.5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3.6 如果您撤回授权我们继续处理并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3.7 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可以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删除请求。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4.改变您的授权
您可以随时收回或改变您的授权同意,请您发送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改变请求。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合法性。
5.个人信息主体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请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6.拒绝个性化广告与限制处理
您有权拒绝我们基于您的个人信息开展个性化广告推荐、用户画像分析。您可通过本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邮箱或电话)向我们提出限制处理请求,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拒绝后,我们将不再基于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或定向推送。
6.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您不满意,您可以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投诉: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个人信息的保护,CTR官方网站的服务面向成年人。
如您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必须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其信息。
受制于现有技术及我们所获取的信息,我们无法主动识别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因此,如果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发现我们存在未经授权而收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形,请及时按照本政策第十一条规定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也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原则上,我们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国境内。如部分产品或服务涉及跨境,我们需要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确保就您的个人信息出境获得您的单独同意,且我们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监管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我们按以下原则确定存储期限:
1)注册及账户信息:保留至账户注销后 1 年;
2)日志、行为、广告监测数据:自收集之日起保留不超过2年,超过期限的自动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合同履行及结算数据:保留至服务结束后 3 年;
4)法律法规要求更长留存期限的,从其规定。
存储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根据前述第六条第3款中有关“删除您的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我们将根据您的请求,在最短时间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将变动加粗提示的形式,说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还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如您对本政策或其他相关事宜有疑问,您可以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Intelligence@ctrchina.cn或者致电+ 86 10 5908 9098联系我们。您也可根据我们提供的指引,填写相关资料,将您的问题寄到如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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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23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